“我算是陛下的堂弟吧。”
刘牧笑着接过天子诏,眼底闪过一缕寒芒。
十常侍,是天子刘宏豢养的狗,叫一声便扑上去撕咬公卿。
为了抬高这些阉人的地位,不惜自毁天子之身,说‘张常侍是我公,赵常侍是我母’。
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,便是拥有万兽不可及的心思。
不管是张让,还是赵忠,亦或者未来手握军权,横压朝野的蹇硕,都是心怀鬼胎之辈。
“呵,呵呵。”
张让干笑一声,有些下不来台。
满朝公卿,列列士大夫,谁不尊称他一声让侯。
可偏偏刘牧一人独秀,一口一个张常侍,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阉宦。
“张常侍。”
刘牧将天子诏递给顾雍,沉声道:“我既已受诏,等与羽林军交接完成之后,自会前往嘉德殿向陛下请示,先巡何处。”
“如此!”
“奴婢,便退了。”
张让笑盈盈的作了一礼,朝着府外走去。
府中的仆从,女婢,从小黄门手中接过御赐之物。
直到现在,顾雍还处于一个昏昏沉沉的状态,不敢相信天子诏所言。
他一个未赴任的孝廉,刚抱上世子的大腿,就成了少府的属官,禄秩六百石的兰台令使?
果然。
想要当官,当大官。
还是要抱对大腿,才能迎风而起啊。
“张常侍慢行!”
刘牧微微一礼,不卑不亢的目送传诏队伍离开。
“呸。”